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河北省文化和旅遊廳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2024年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9名。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河北省泥河灣研究中心)成立于1981年5月,原名稱為“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其前身為1953年成立的河北省文物管理委員會。本院是河北省最大的文物考古研究機構,主要負責全省地下文物的保護、調查、發掘和研究工作,是河北省唯一一家具有國家考古發掘團體領隊資質的單位。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性質為财政性資金基本保證經費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承擔省内地下、水下文物的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研究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發掘文物和調查文物移交前的保管工作;承擔援外考古工程項目,負責工程建設中的考古、文物影響評估及相關文物保護工作,為社會提供考古和文物保護技術支持;負責考古學文化研究,承擔科技考古、文物資源調查、重大考古課題等。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争、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單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拟聘人員公示、辦理聘用手續、訂立聘用合同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35周歲(1988年6月27日至2006年6月27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3年6月27日以後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24年河北省文化和旅遊廳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拟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9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具體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詳見《河北省文化和旅遊廳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其中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參考目錄(試行)》等設置。
本次招聘部分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内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内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後(含複學畢業)2年内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曆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曆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安排部分招聘崗位,用于專項招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人員。
凡涉及到年齡、戶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27日。
對于取得海外院校學曆學位或畢業于國内院校自設學科的考生,如專業名稱與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緻,可由用人單位(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研究領域及畢業院校開具的學科專業證明等材料進行綜合研判,嚴格把握,統一标準,作出決定。
現役軍人、試用期内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内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财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五、招聘程序
通過河北人社網(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網站(http://www.hbswwkg.com/)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39.102.113.232/student/login(推薦使用360極速浏覽器),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注冊(注冊時上傳個人一寸藍底近期免冠照片),根據報名系統提示填報個人信息,不接收其他方式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6月27日——7月3日17:00。
報名交費:通過網上支付,每人報名考務費100元。交費截止時間2024年7月3日19:00。
2.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隻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需将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的原件通過掃描上傳至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和信息真實、準确,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有關違紀違規行為将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進行處理。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3.資格審查。由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黨群工作部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在報名系統進行确認。
4.開考比例:001-013崗位報考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5.準考證發放:報名交費成功的應聘人員,請于2024年7月8日——7月10日登錄報名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内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崗位要求的專業相關知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筆試時間:考生的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成績、是否進入面試通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查詢時間在筆試結束3日後。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确定。依據筆試成績在最低合格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3的比例确定面試人選,比例内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采取綜合素質測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面試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後當天在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一樓公示欄張貼,次日在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網站(www.hbswwkg.com)公布。
4.資格複審。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複審。資格條件複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書和有關材料原件以及複印件。經複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一次)。
5.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總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四)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确定參加體檢人選。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按以下順序确定體檢人選: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殘疾人,面試成績較高者。體檢工作由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标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黨群工作部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複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選資格,并從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一次)。
(五)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确定為拟聘用人選,在河北人社網(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網站(www.hbswwkg.com)、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項
通過河北人社網(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通過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網站(www.hbswwkg.com)公布招聘過程中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資格複審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體檢人員名單等信息。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信息。
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号)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311-85050511(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黨群工作部)
監督舉報電話:0311-85885804(省紀委監委駐省文化和旅遊廳紀檢監察組)
監督舉報電話:0311-66908845(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2024年6月25日
終審:黨委宣傳部